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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永堂食品公司使用“三无”原料生产扒鸡

2020-06-24 15:36:30 来源:搜狐 作者:

  德州永堂食品公司使用“三无”原料生产扒鸡 监管部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并发送协助调查函

  食品安全导刊产经 食安纵横

  说起山东德州最出名的美食是什么?德州扒鸡可以算得上是特色美食。德州扒鸡是德州当地非常有名的美食,而且在全国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因此,各个品牌的德州扒鸡也纷纷成立,其作为地方传统美食,倍受各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众多品牌的德州扒鸡,在食品安全方面是否有保障?近期,有知情人士举报反映称:德州永堂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州永堂)使用“三无”冷冻白条鸡生产德州扒鸡,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据德州永堂官网显示:坐落于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永堂食品有限公司是集公司养、宰、杀、冷藏、加工、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开发企业,以形色兼优,穿香透骨,柔嫩味纯,清淡高雅,味透骨髓,鲜奇滋补为特点,经过二十多年的经营,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企业先后荣获德州市知名商标,连任“德州市第八届、第九届消费者满意单位”。

  企业经营三大品牌:“德宗”“永堂”“昶盛源”。主要产品有:德宗五香扒鸡、五香鸡、香菇鸡、香辣鸡、酱板鸭、五香牛肉、五香驴肉等多个品种,并配有多款精美别致的礼品盒,产品营销网络遍布全国各大省、市、自治区。

  荣获德州市知名商标的德州永堂真如知情人士反映所言,使用“三无”食品原料生产德州扒鸡?为核实举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了实地调查。

  食品原料冷冻白条鸡为“三无”产品 无任何标识标签

  虽然德州永堂在官网上宣称集养、宰、杀、冷藏、加工、服务于一体,但其经营范围并无养、宰、杀,公司实际上也没设有养殖、宰杀车间,只有冷库、加工、包装车间。

  进一步调查发现,德州永堂生产加工扒鸡等酱卤鸡肉制品所使用的冷冻白条鸡的外包装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检疫合格证明等任何产品信息,属于“三无”产品。有的外包装标有鸡爪、鸡头的,包装内实际装的是冷冻白条鸡,与包装商品名称不符,且没有生产日期、检疫证明。

  德州永堂的冷库中,这些食品原料冷冻白条鸡装在编织袋内,有的其外包装无任何商品标识;有的外包装虽然标明了聊城七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爪、鸡头的商品名称,实际里面装的是白条鸡,与包装商品名称不符,且没有生产日期,甚至没有检疫合格证明。但仍然进入生产环节,大量的“三无”白条鸡经过解冻、腌制、油炸、包装等环节,最终制成扒鸡成品销售给消费者。

  这些外包装没有标识标签的冷冻白条鸡是否来路不明?生产日期是什么时间?有没有超过保质期?是否经过了检疫?没有任何标签标识参考的“三无”产品流向百姓餐桌,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带来了隐患。

  而且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德州永堂并不重视疫情防护及食品卫生,生产车间内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在未佩戴口罩的情况下,任意说话攀谈,且女员工也未规范穿戴工作帽,存在食品卫生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发送协助调查函

  针对德州永堂扒鸡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及食品卫生问题,记者致电该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听后表示:“说我们三无产品,我们当地质监局、工商局应该查我。”

  记者将以上情况反映给德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发送了相关材料。5月28日,德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了《关于德州永堂食品有限公司使用“三无”产品生产扒鸡的食品安全问题的情况说明》,具体如下:

  2020年5月21日,我局收到你单位《关于山东德州永堂食品有限公司使用“三无”产品生产扒鸡的食品安全问题》的举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执法人员对德州水堂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将调查情况向你单位回复:

  一、现场在冷库内发现装在编织袋内的“冷冻白条鸡无产品标识标签,未标注商品名称、厂名厂址。负责人提供了该批次产品供货商资质、销售发货单、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显示供货商为河南省创润食品有限公司清丰分公司,我局已向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协助调查函进行核实;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标有“鸡爪”、“鸡头”字样和图案的产品;

  二、现场发现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未规范穿戴工作帽的问題,我局已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三、我局对你单位提供的外包装标有“鸡爪”、“鸡头”字样和图案的产品与实际产品不符的问题将继续核查,请求聊城市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下一步我局将对德州永堂食品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巡査,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理。

  为详细了解德州永堂使用“三无”产品生产扒鸡的监管执法经过,记者联系了食药科的吴科长,记者提出查看下该批次产品供货商资质、销售发货单、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责令改正通知书,吴科长指出这些是检查的材料不能公开,内部的案卷不能公示。对于执法经过,吴科长表示:“当时去了五个执法人员,现场发现没有标识的编织袋200袋。我们已经发了协查函,如果对方反馈回来相关信息,案件有进一步的情况,我们会第一时间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记者提出企业进购没有任何标识的原料是否触犯了法律规定,吴科长说:“这个应该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进购没有标识的食品原料和不戴口罩问题,我们已经下了责令整改通知,现在是责令整改阶段,还有其他违法行为我们会一并跟踪并处理,如果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会按照食品安全法,该下整改下整改,该处罚会进入行政处罚程序。”

  目前该案件德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向清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聊城市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了协助调查函,对于最新的进展情况及最终的调查处理结果,本刊将持续关注报道!来源:搜狐https://www.sohu.com/a/403847759_12056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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